

发布时间:2024-03-15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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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北区教育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幼儿园)
资助对象:普惠性幼儿园中脱贫户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残疾儿童。
资助标准:城内园每生每年2000元;农村园每生每年1500元(全年按10个月计算,即:春季3至7月份,秋季学期9月至次年1月份)按在园月数发放。
申请流程:每学期开学后向幼儿园提交申请同时提交监护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困难证明(如低保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幼儿园收齐材料后报洮北区教育局审核确定资助名单。
二、义务教育“两免一补”(中小学)
1.免学杂费。
2.免费提供教科书(不含教辅)。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1)寄宿生补助。
资助对象: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必须是住宿在由学校统一管理的学生宿舍里的学生)中脱贫户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子女、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烈士子女和其他因灾因病等原因导致困难的学生。
补助标准:普通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申请流程:每学期开学后向学校提交申请同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学校认定、审核、公示后提交洮北区教育局审核确定资助名单。
(2)非寄宿生补助。
资助对象:城乡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中脱贫户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供养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申请流程:每学期开学后向学校提交申请同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学校认定、审核、公示后提交洮北区教育局审核确定资助名单。
三、中职教育学生资助
1.中职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操作流程:每年经过个人申请、学校初评、上级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享受名单,具体名额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确定,通过银行卡一次性发放。
2.中职免学费。
免除对象: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免学费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操作流程:每学期开学向学校提交申请表,经学校认定、审核、公示后提交洮北区教育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直接由学校按程序免除学费。
3.中职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2000元。
申请流程:每学期开学后经过个人申请,学校认定、审核、公示,上报名单,教育局审核等程序确定享受名单,资助资金分春、秋学期打入学生资助专用卡。
四、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
1.贷款额度及期限
洮北区户籍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
2.优惠政策
(1)贷款利率较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低0.3%
(2)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当年起自付利息。
申请流程:每年8-9月,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认定表》后,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携带各自的户口簿、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到洮北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
※五、相关证明要求
1.脱贫户需提供脱贫手册原件。
2.低保户需提供低保证原件。
3.特困供养家庭子女需提供特困救助供养证。
4.孤儿需提供孤儿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需提供民政局出具的证明。
咨询电话:0436-5096219
洮北区教育局
202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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