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组成部门
发布时间:2020-07-14 09:04: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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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北区乡村振兴局

 

    政府机构:洮北区乡村振兴局

    机构地址:新兴路17号

  人:周国胜 

机构电话:0436-3220067 

办公时间:08:30---17:30(夏季)08:30---17:00(冬季)

 

 

    

 

   区乡村振兴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开展全区扶贫开发重大政策的调查研究,宣传、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拟订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的年度计划、脱贫攻坚举措,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指导全区扶贫开发工作。 

  (三)组织全区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工作,协助做好区直机关和单位的驻村帮扶工作。 

  (四)按照农村贫困对象识别、退出标准,做好贫困村退出和贫困县摘帽。负责全区贫困对象建档立卡管理工作。 

  (五)协调、指导、推进产业扶贫工作;调度推动行业部门落实扶贫职责和任务。 

  (六)负责全区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全区扶贫开发信息网建设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和配合扶贫开发政策落实的督查、巡查和暗访工作;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 

  (八)负责组织和配合开展全区扶贫干部教育培训。 

  (九)组织开展全区扶贫宣传工作。 

  (十)承担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乡村振兴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秘、 财务、档案、保密、保卫、信访、公务接待等事项;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等工作。 

  (二)业务指导科。拟订全区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全区脱贫攻坚年度工作要点;负责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组织配合全区扶贫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配合全区社会扶贫工作,组织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驻村帮扶工作;推进开展产业合作、资金支持、人才支援、就业转移、民生改善和动员社会参与等工作;负责上级各类来洮北区督查检查、区级领导检查调研的协调组织工作;督促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脱贫攻坚重大决策事项、督办事项、区级领导重要批示等;负责和配合全区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措施执行和考核、评估、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的督查巡查工作;负责做好扶贫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配合开展资金绩效评价和资金项目监督检查等工作;配合审计等部门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审计和监督检查;拟订全区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工作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指导做好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工作;负责全区行业扶贫工作,调度推动行业部门落实扶贫职责、重点扶贫任务;负责全区产业扶贫工作, 协调指导推进产业扶贫、光伏扶贫、电商扶贫等重点工作; 协调指导涉农资金整合使用;负责配合制定全区雨露计划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就读中高等职业教育资助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贫困对象就业创业和劳动力转移政策。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