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组成部门
发布时间:2019-11-27 09:53: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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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北区政务服务局

政府机构:洮北区政务服务局      

机构地址:吉林省白城市中兴东大路86号楼      

负 责 人:邢国涛

机构电话:0436-3251661 

办公时间:08:30---17:30(夏季)08:30---17:00(冬季)

 

 

 

   区政务服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区政务服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政务服务和数字政府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区级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办理,负责进入区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等业务的管理、协调和监督。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和监督制度。 

  (三)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运行。加强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的制定,指导网络管理、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运维和集约化工作。 

  (四)负责全区软环境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全区软环境建设的措施办法,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案件进行直接查处,建立软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动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五)负责区长公开电话有关工作;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办理区长公开电话交办事项;指导区政府各部门监督电话工作。 

  (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政务服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本部门文电、保密、政务公开、档案、信访、应急、安全、后勤和财务等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区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电子政务建设科。负责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指导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政务、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管理及非密级网络资源整合工作;统筹推进全区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区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运维和集约化工作;负责对区政府工作部门网站进行统筹规划、监督考核、开办整合、安全管理、督查问责等工作;协助区政府做好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全区政务系统整合共享。落实省、市关于大数据建设管理的业务工作。 

  (三)政务公开协调科。负责指导和推进全区政务大厅(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区政务大厅审批服务事项的进驻、调整和运行监督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派驻区政务大厅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承担区政务服务热线等公共服务平台的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政务服务咨询、投诉办理回应;负责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宣传及考核评估;对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承担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设置和管理工作;承担区政府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和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配合区直相关部门建立行政审批工作规范;承担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区长公开电话的诉求受理及办理结果反馈工作;负责对区长公开电话网络单位的协调、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 

  (四)软环境建设科。负责拟订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综合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负责与相关涉软部门建立软环境共建工作机制,并在机制下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联系区内异地商会,承担区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对为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部门(单位)、社会组织(团体)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受理营商环境建设的投诉举报案件;协调组织对企业举报重点案件的督查、督导和查处工作;负责组织对各类涉企公共服务开展检查和评估,协调督促相关部门提升涉企服务质量;组织开展全区营商环境建设考核评价工作;组织开展涉企部门评议;负责拟订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和管理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公共信用信息;组织开展地区和行业信用监测、评价工作;推进信用服务市场发展;会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以及纪检监察、人事劳资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