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组成部门
发布时间:2016-05-14 19:24: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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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府机构:洮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机构地址:青年南大街14号 

  人:邹玉和

机构电话:0436-3240631 

办公时间:08:30---17:30(夏季)08:30---17:00(冬季)

 

 

 

  区经济局主要职责是: 

  (一)提出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化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组织实施工业行业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区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省、市对口部门和本区用于工业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国家、省、市和区政府规定权限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备案。 

  (五)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市和区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和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省、市和区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七)组织实施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拟定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推进国企改革、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九)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十一)负责铁路专用线和铁路道口管理。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区有关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我区科技发展和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检查实施。 

  (十三)组织推动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优化配置科技资源,协同编制区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重点科技攻关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等科技计划的制定与实施,组织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推动科普工作发展。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经济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系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财务管理、劳动工资、职工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公文管理、文件起草审核;负责政务信息、调查研究、外事、机要、保密、保卫、档案、文印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投资与规划指导科。组织拟订工业发展战略、规划;负责提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按国家、省、市和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核、核准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对工业项目招投标活动实施行政监督;指导推动工业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实施高科技产业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基础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和区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制定工业领域技术进步的相关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对主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铁路专用线和铁路道口管理。 

  (三)经济运行科。监测、分析规模以上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国内外、省内外工业形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交通、电力等部门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煤、电、油、运等有关问题;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要素保障的协调;指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扭亏增盈工作;负责中小企业的宏观指导,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建议和措施;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区对中小企业创业、融资等相关政策;研究拟定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发展意见、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全民创业工作;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企业融资工作中有关问题;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区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承担区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区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科技发展计划科。编制区科技发展计划、规划;管理科技项目和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各类科技计划的审核、申报、协调、监督实施;负责编制全区各项科技发展计划、科技开发计划,并提出相关建议;负责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工作;负责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普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评价、登记、科技奖励、技术保密、技术出口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区科技奖励工作;负责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和重点新产品计划申报和实施;负责科研机构的组建、调整和审核工作。 

  (五)高新技术及产业化科。研究提出全区社会发展领域、工业领域和农村科技发展的建议和措施;组织拟定全区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和农村科技发展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各类园区建设;组织推动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管理技术市场;负责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及相关项目申报和资金计划管理;负责组织协调涉工和涉农科技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等相关工作;组织拟定全区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