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组成部门
发布时间:2016-05-14 19:24: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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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政府机构:洮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机构地址: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青年南大街14号

  人:杨明臣

机构电话:0436-3224946

办公时间:08:30---17:30(夏季)08:30---17:00(冬季) 

 

 

 

  区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的建议;起草向区人大提交的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全区及市内外经济形势的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预测、预警;研究并提出宏观调节措施建议,综合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执行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产业政策、价格政策的执行。 

  (四)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五)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争取项目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结构优化目标和意见建议;争取安排省和国家拨款的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全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的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 

  (七)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节;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进行调整;提出全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八)做好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全区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措施,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九)推进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建设战略,研究拟订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规划、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意见建议,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 

  (十)研究多种所有制经济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研究提出促进发展的具体措施,加强宏观指导,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研究提出全区价格总水平中长期调控目标和年度调控计划,跟踪、监测价格总水平及其结构变动的趋势,进行市场价格预警、预测,提出价格调控建议;制定和调整区级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涉案物品价格认证及全区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 

  (十二)负责全区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的建议,拟定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煤炭、能源装备业等行业管理服务工作。 

  (十三)加强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发展和改革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系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财务管理、劳动工资、职工教育;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公文管理、文件起草审核;负责政务信息、调查研究、外事、机要、保密、保卫、档案、信访、文印等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系统内劳模、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表彰和职业鉴定工作;负责机关的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统战等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的建议;起草向区人大提交的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研究分析全区及市内外经济形势的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预测、预警;研究并提出宏观调节措施建议,综合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执行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产业政策、价格政策的执行;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全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的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牧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协调争取有关建设项目;组织协调和推进农业产业化;负责制定全区小城镇综合改革和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国家和省级百强镇的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研究多种所有制经济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研究提出促进发展的具体措施,加强宏观指导,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项目审批管理科。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争取项目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结构优化目标和意见建议;争取安排省和国家拨款的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报批项目建议书及可研、初步设计等;协调争取国家和省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参与指导、协调全区项目招标工作和对全区重大项目进行综合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省及白城市关于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按照审批制的管理权限,审批政府性资金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资金申请报告、竣工验收;按核准制的适用范围和管理权限核准项目申请报告;按项目备案制的实用范围和管理权限准予项目备案。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察、评估、论证、审核和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节;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进行调整;提出全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做好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全区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措施,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全区价格总水平中长期调控目标和年度调控计划,跟踪、监测价格总水平及其结构变动的趋势,进行市场价格预警、预测,提出价格调控建议;制定和调整区级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涉案物品价格认证及全区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负责省授权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工业品、农副产品和工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管理,组织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市场价格;对有关行业和企业进行价格政策指导,提供国内外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负责全区主要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负责贯彻国家和省颁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国家和省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范围、标准;制定和调整省、市委托管理的经营性收费标准和房地产价格;指导全区行政事业收费管理,严格控制收费规模,规范收费秩序;推进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建设战略,研究拟订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规划、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意见建议,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负责全区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的建议,拟定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煤炭、能源装备业等行业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