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组成部门
发布时间:2016-05-14 19:24: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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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北区民政局

政府机构:白城市洮北区民政局

机构地址: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金辉北街8号

  人:姜阳

机构电话:0436-3231916 

办公时间:08:30---17:30(夏季)08:30---17:00(冬季) 

 

 

 

  区民政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民政工作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区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指导、监督全区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负责区直各部门审查批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组织年度检查;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监督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四)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保障制度。指导建立并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指导临时救济;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负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审批工作,检查指导全区城乡低保工作,编制城乡低保工作计划、方案、实施细则。负责全区低保对象的普查、统计,测算低保标准;建立全区城乡低保计算机网络,建立数据库,为领导提供科学数据。 

  (五)负责全区基层政权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贯彻实施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法律、法规;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村务公开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建立社区服务机构。 

  (六)贯彻执行婚姻管理和公民收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区婚姻登记人员执法培训和管理;负责检查、指导婚姻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指导婚姻习俗改革;负责公民收养工作。 

  (七)拟定全区行政区域总体规划;负责辖区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省际市际及辖区内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参与制定实施小城镇发展规划。 

  (八)负责地名管理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负责组织辖区内地名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的执行;负责辖区内地名的命名、更名、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辖区内小区、楼门牌编制、命名、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辖区内地名标志国家规范化设置和管理;负责区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管理及有关部门出版本行政区域的地名录、地名词、地名图前的审核。 

  (九)抓好殡葬改革、管理服务工作及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的审批。 

  (十)负责全区民政事业资金管理使用,加强审计监督工作。 

  (十一)负责民政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 

  (十二)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接待来信来访、普法宣传、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本部门项目招商、扶贫工作;负责人事劳资、档案管理、财务工作;负责60年代精减职工生活待遇提标工作;负责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二)社会福利科。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和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工作;拟定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化建设;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负责社会团体及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批,负责全区城乡养老行业安全生产指导监督;负责拟定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划、制度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调研,提出改进、完善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负责全区涉及民政社会救助工作范畴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涉及民政社会救助范畴保障资金的发放情况;组织培训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业务人员;负责慈善资金的筹集、使用工作;负责辖区内其他社会慈善组织管理;负责慈善宣传活动;负责搭建慈善平台,衔接救助事宜。 

  (三)社会事务科。负责依法搞好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两委开展村(居)民自治活动,抓好两委制度建设;指导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公民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殡葬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负责民间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负责城乡社区建设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民政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接待申请成立、注册、变更登记的社会团体的法律咨询。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文件上传下达,文秘信息,筛选编发;负责综合材料的撰写工作;负责整理、报送民政工作动态信息;负责民政局工会、妇委会、团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