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组成部门
发布时间:2016-05-14 19:23: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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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北区交通运输局

政府机构:洮北区交通运输  

机构地址:吉林省白城市明仁北街6号

  人:杨云成

机构电话:0436-5891006

办公时间:08:30---17:30(夏季)08:30---17:00(冬季)

  

  

 

   区交通运输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拟定全区公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以及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公路基础设施养护及路政管理,对乡村道路建设实行业务指导。 

  (三)负责辖区运输市场管理工作,负责系统运输企业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交通战备工作,做好平时和战时的公路运输保障工作。 

  (五)负责系统内人事劳资等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属企事业干部任免及企业体制改革工作。 

  (六)承担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七)负责区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 

  (八)履行对道路旅客运输(包括班车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道路货物运输(包括普通货运、危险货物运输、大型物件运输)、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与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客运资格证核发工作;履行对车辆超限运输源头治理职能;负责对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九)在辖区公路范围内依法保护路产;依法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制止并清除违法违章建筑;保障维护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 

  (十)负责贯彻执行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公路路政管理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管辖区内农村公路路权,管理农村公路两侧建筑挖制区,维护农村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项目招商科)。负责系统内人事劳资、治安保卫、信访、职教、下岗职工再就业、打字、文件收发、档案管理、机关后勤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员行政管理工作,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做好调研、政务信息工作;负责本部门项目招商工作。 

  (二)业务科(行政审批办公室、乡道管理科)。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交通运输管理方面等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查、审核和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交通运输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负责组织编制全区交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编制公路、运输生产、运输市场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全区乡村道路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本行政区域的公路建设、路政管理、公路养护等相关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对主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拟订道路、水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标准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综合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承担有关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编制机关财务年度收支计划;负责局属各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和国有固定资产出售的审批工作;负责系统内企、事业单位的财务预算、决算审计、审核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局专项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