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
发布时间:2013-09-27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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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洮北区政府采购中心区内2013~2014年度预算内取暖用煤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根据白城市洮北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洮北区政府采购中心就白城市洮北区2013~2014年度预算内取暖用煤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洮北区2013~2014年度预算内取暖用煤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BTZC2013-8193
    三、采购内容:
    原煤约3500吨,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kg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4.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并且其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应不少于本次采购所订立的相关合同协议所约定的供应商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4.3供应商具有经行业管理部门2013年度审验合格的煤炭生产许可证或煤炭经营许可证。
    4.4在白城市区内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营业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储煤量在2000吨以上,资产负债率不能超过30%。
    4.5供应商或其委托的运输单位必须具有完成此项目所需的运输能力。
    4.6报价企业须提供上年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使用语言:中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0月9日15 00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到白城市洮北区财政局二楼政府采购中心购买,300元/份,售出不退。
    七、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9日 15 00 时。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1、只有按规定在白城市区内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才可以参加投标。供应商可以直接携带所要求的文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洮北区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应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必须是自愿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并愿意参与洮北政府采购询价资格的供应商。
    4、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有效期内的煤炭生产许可证或煤炭经营许可证等。
    八、接受报价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接受报价文件时间:2013年10月15日下午2:00至4:30。
    2、开标会议时间:2013年10月16日上午9:00。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
   十、开标会议地点:洮北区财政局六楼会议室(中兴东大路65号)。
   十一、洮北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洮北区财政局二楼(中兴东大路65号)
   项目联系人:李  佳          
   联系电话:0436-3201189     
   邮政编码:13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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