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5-08-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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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洮北区东风乡居民因修建铁路征地一事情况答复
第一,白阿铁路项目征地工作由市铁建办牵头,会同市财政、国土、征收、铁路及洮北区铁建办与事涉乡镇共同对项目用地进行地类的确认,确认洮北区东风乡被征收土地为一类区、菜田。依据为白城市人民政府文件(白政发[2010]15号),该被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为3.55元/平方米。
第二,关于长白铁路立交桥的征地补偿标准问题,由于该项目不是洮北区负责实施,因此,洮北区不清楚此立交桥的补偿标准具体是多少,洮北区正在与市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待具体情况了解后进行答复。
第三,在被征收人未同意补偿标准的情况下,一般不可以在该土地上进行施工。但为了保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在征收公告、征收标准等相关文件下达后,被征收人对被征地土地面积签字确认,并在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监督下,在一些影响工程关键环节的重点区域,在告知被征收人的提前下存在提前施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