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6-06-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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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工作实物配租分配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符合条件申报原则;
(二)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四)坚持市区联动、部门配合原则。
二、申请条件
(一)在我市居住;
(二)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2000元(含2000元);
(三)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
三、出售价格
按份共有产权廉租房个人产权占70%,政府产权占30%。个人产权部分平均出售价格为1286元/平方米。其中:一层1350元/平方米,二、三、四层1450元/平方米,五层1250元/平方米,六层770元/平方米。政府产权部分出售工作按省里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