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8-31 15:01:00 来源:
  • 字号:
收藏
关于印发《洮北区畜禽(种质)遗传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本方案的历史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一号文件关于打好种业翻身仗部署,根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吉林省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的通知》(吉农种发[2021]6号)要求,全面组织实施好我区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利用3年时间,摸清全区畜禽遗传资源的群体数量,科学评估其特征特性和生产性能的变化情况,发掘鉴定一批新资源,保护好珍贵稀有濒危资源,实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特制定《洮北区畜牧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方案(2021-2023 年)》,经区政府主管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迅速落实执行。

  二、制定本方案的法律依据

  根据《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总体方案(2021-2023年)》

  《吉林省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施方案》要求,为组织实施好我区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

  三、工作过程

  区政府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区长任组长,按照“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办公室设在洮北区畜牧站,负责畜禽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抽调技术人员成立洮北区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技术专家组,负责畜禽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的技术支撑和服务。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园区)也要及时抽调一名畜牧专业人员作为普查员,完成好普查工作。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北区畜禽(种质)遗传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