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6-29 10:19:00 来源:
  • 字号:
收藏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的相关文件精神,针对洮北区实际情况,在全区范围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工作,防范化解社保基金管理风险,确保基金安全。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工作要求:洮北区各街道、乡镇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排查上报工作,并抓住专项行动这一契机,从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完善监督、强化自律等基础环节入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工作目标:全面检查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情况,坚持问题导向,以健全完善社会保险各项制度、提升基金安全为重点,切实提高社会保险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实现“政策执行更加到位、制度建设更加完善、监督管理更加有力、工作程序更加公开、服务保障更加优质、信息化水平更高”的目标,深入推进全省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

  工作任务:要求针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排查:一是养老金发放异常情况;二是待遇资格认证管理情况;三是城乡居保参保续保情况;四是经办稽核、基金监督情况。

  三、文件依据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吉人社联〔2021〕52号)和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执行范围:洮北区各街道、乡镇

  有关期限:

  1、排查工作: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2、续保工作:续保缴费期至2021年12月31日

   

印发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