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6-25 09:3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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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洮北区渔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坚持绿色、生态、提质增效的发展理念,助力乡村振兴和推进渔业转型升级,特制定《关于推进洮北区渔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水产品是深受老百姓喜爱的重要“菜篮子”产品,“十三五”期间,全区渔业快速发展,泡塘和沙坑养殖面积由5千亩增长到今天的1.27万亩,水产品产量逐年增加,养殖规模持续扩大,养殖水平不断提升,渔业装备逐步配套,渔业产值持续增长,渔民增收成效显著,渔业成为渔民致富产业。但在快速发展同时,全区渔业也面临着水域资源和生态环境等因素的制约,迫切需要转型升级,从追求数量增长转向更高质量、更好效益和更可持续的发展。

  二、为什么出台《实施意见》?

  2019年,农业农村部等十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渔发〔2019〕1号),围绕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分别就加强科学布局、转变养殖方式、改善养殖环境、强化生产监管、拓宽发展空间、加强政策支持及落实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2021年,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吉政办发〔2021〕12号),相继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全市渔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白政办发〔2021〕4号),明确了未来五年渔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工作举措,为“十四五”期间渔业高质量发展指明方向。为贯彻落实部、省文件精神和市政府会议要求,切实推动洮北渔业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实施意见》。

  三、《实施意见》有哪些目标?

  《实施意见》明确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区渔业生产空间布局得到优化,水产养殖面积稳定在1.27万亩左右,水产品产量保持在2757万吨以上;优美养殖水域生态环境基本形成,水产养殖主产区实现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到2025年,全区渔业产业结构更趋合理,发展机制更为健全,保供增收更加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竞争力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渔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市前列。

  四、《实施意见》实施后主要受益对象有哪些?

  《实施意见》实施后将会提高全区渔业的发展质态,优化渔业空间布局,转变渔业发展方式,提高产业发展能力,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受益对象包括水产养殖企业、合作社、家庭渔场和养殖户等渔业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广大水产品消费者。渔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受益点主要集中在随着渔业发展质量的提高,发展方式转型升级,从“追求产量要效益”转变为“提质减量增效”,成本降低,效益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广大消费者受益点在于对优质安全水产品的需求得到满足。

  五、《实施意见》主要涉及哪些机关?

  《实施意见》主要涉及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洮北分局、生态环境局洮北分局、区林业和草原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洮北分局、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应急管理局、白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各乡镇场站。《实施意见》明确了各有关局、场和各乡镇政府的工作要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六、群众什么时候能够受益?

  《实施意见》正式实施后,群众受益将逐步显现。

  七、如果不在这个时间段,群众是否有其他受益渠道?

  《实施意见》正式实施后,对渔业高质量发展的推动作用是长期的,群众也会长期受益。

  八、群众需要经过什么程序受益?需要基层机关干什么?

  广大群众受益不需要经过特定程序,区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需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因地制宜抓好《实施意见》的落实,切实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九、如果受益受影响,应该找谁来解决?

  如果群众受益受影响,可向区、乡镇政府及其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反映。

  十、文件实施后,实施结果的公开途径是什么?

  实施结果的公开途径包括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及其它途径。

  对文件内容有不清楚和有疑问的,可以向区农业农村局水产技术推广部门进行咨询,咨询电话:135****8871

关于推进洮北区渔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