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4-10 16:19: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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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北区2019年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按照省政府总体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三北工程建设40周年总结表彰大会精神,提升我省三北防护防护效能,构筑中西部农田绿色生态屏障,保障粮食生产安全,促进美丽乡村和生态文明建设。依据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管理办法和三北防护林退化林分修复技术规程等规定,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统筹安排、先易后难、均衡有序推进的原则。坚持生态优先、因害设防、增加总量、实现农田林网全覆盖的原则。坚持恢复新建、修复改造和采伐更新相结合,增加总量与提高质量并重的原则。坚持统一标准、质量第一,良种大苗、造管并重、尽早发挥防护效能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政策倾斜、多元投入的原则。

  三、建设内容

  建设范围为全区十一个乡镇、国有林总场。目标任务为计划完成造林22000亩。其中:林地清收造林15737.9亩;农田林网修复(含新建 修复 更新)2824亩;公路绿化新增里程11千米;迹地更新造林2846.8亩;其它造林459.3亩;村屯绿化全覆盖。

  四、建设标准

  认真开展作业设计,要建立健全造林、改造、更新档案,加强档案管理工作。严格规范采伐管理。要认真执行采伐限额、采伐许可证核发、林木采伐调查设计等规定,对于防护林的修复改造和采伐更新要优先安排采伐限额,坚持采造挂钩等工作机制。统一使用良种壮苗,加强苗木管理,严格执行“两证一签”制度。严把整地栽植关,坚持先整地后造林。防护林带营造的行数不低于3行,每公顷造林苗木株数不低于1660株。当年造林株数成活率和三年株数保存率均不得低于90%。落实抚育管护责任,造林后必须及时抚育,抚育年限不低于3年,采用3、2、1抚育方式,保证苗木正常生长。对当年和三年造林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要及时补植补造,补植的苗木必须使用同龄同品种苗木。

  五、督查考核

  区林草局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形式进行督查,及时反馈造林进度和质量情况,发现问题责令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及时向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完不成任务的乡镇,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关于印发洮北区2019年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