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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载体,在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美丽乡村、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传承农耕文明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落实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14部门《关于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的指导意见》(农加发〔2016〕3号)和市政府办发《关于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实施意见》(白政办发〔2018〕27号)等文件精神,最终制定形成《实施意见》。
二、起草原则
《实施意见》坚持以农业为基础,农民为主体,农村为场所,加强规划引导,科学构建利益分享机制,增强农民自主发展意识,激发农民创业创新活力。在起草过程中以市《实施意见》为基础,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以农业为基础,农村为载体,突出农民的主体地位,科学构建农民利益分享机制,增强农民自主发展意识,激发农民创业创新活力,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二是因地制宜、特色发展。结合资源禀赋、人文历史、交通区位和产业特色,在适宜区域,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适度发展,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三是多方融合、相互促进。加强与农耕文化传承、创意农业发展、乡村旅游、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保护、精准扶贫、林下经济开发、森林旅游、水利风景区和古水利工程旅游、美丽乡村建设的有机融合,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四是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强化政府在政策扶持、规范管理、公共服务、营造环境等方面的作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开发,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休闲旅游项目。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
明确了当前我区关于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建设的指导思想;确定了至2020年我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建设的发展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是以农为本,促进增收;二是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三是产业协同,融合发展;四是政府引导,多方参与。
(三)主要任务
一是科学编制规划。科学谋划各乡镇发展布局和主攻方向,形成点线面有序衔接、风格错位发展,与大旅游优势互补的独特精品路线。提高规划的整体性、前瞻性和延续性,引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发挥特色优势。围绕本区域资源特点和优势,对涌现出的一批休闲农庄和观光旅游的专业村、专业乡镇,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布局。
三是实行多产融合。培育多元化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经营主体,鼓励村集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采取股份合作、利润返还、合同制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参与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四是培育精品品牌。实施休闲农业星级休闲农业企业培育工程,着力打造一批示范带动能力强的休闲农业企业。重点建设休闲农业观光游精品线路。创新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品牌推介方式,探索建立互联网+乡村旅游营销平台。
五是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的专业化、科学化培训,重点对从业人员的旅游知识、管理水平、服务标准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提升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保障措施
各级相关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化对发展休闲农业的认识,强化政策扶持,拓宽融资渠道,创新发展机制,强化公共设施,加强行业培训。认真履行规划指导、监督管理、协调服务的职责,组织拟定发展战略、政策、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切实提高推动休闲农业科学发展的能力。
印发洮北区关于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实施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