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04-18 14:3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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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城市洮北区建立粮食生产功能保护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吉林省关于两区划定工作指示精神,我区制定出台了《白城市洮北区建立粮食生产功能保护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工作方案》,为便于更好理解《方案》精神,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对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进行了总体部署。国家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99号),吉林省发布《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7]67号。为切实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建立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确保粮食安全为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依托,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为基础,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优化区域布局,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三、工作目标

“两区”建立总任务为193.92万亩其中:水稻生产功能区72.92万亩;玉米生产功能区119万亩;大豆生产保护区2万亩。据调查统计,我区“两区”实际为212.0937万亩。其中:水稻生产功能区89.812万亩;玉米生产功能区120.248万亩;大豆生产保护区2.034万亩。

四、工作步骤

划定工作从2018年2月开始,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1.宣传发动,集中培训(2018年2月-3月)。启动试点县“两区”划定前期准备工作,逐级开展区、乡(镇)、村技术培训。
    2.基础准备工作(2018年3月-4月)。制定“两区”划定工作方案,建立领导小组,分解任务指标。

3.摸清底数(2018年5月-6月)。各相关部门要系统整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有关图件、影像、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数据资料、成果,确定开展“两区”划定的技术依托单位。
    4.精准划定,上图入库(2018年7-10月)。采取内业、外业相结合的方式,完成“两区”划定底图制作、统一编码、实地核查面积量算、基本信息入库、图件编制等工作。
    5.检查验收,成果管理(2018年11月-12月)。组织相关部门对“两区”划定成果进行核查验收和工作考评,在公告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情况上报省农委。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召集相关部门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推进,层层把关,一级对一级负责。
    (二)强化工作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局,设立固定办公场所,配备办公设备,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两区”建立工作,对划定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导
    (三)大力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媒体,开展持续性宣传,引导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积极配合,合力营造推进“两区”划建工作的积极氛围,确保“两区”划定工作取得积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