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05-02 14:3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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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北区2018年洮儿河预案》政策解读
  近日,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洮北区2018年洮儿河防洪预案》的通知,白洮政发[2018]18号,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预案》的编制依据:洮儿河防洪预案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吉林省防汛条例》。

  二、《预案》启动标准:根据镇西水文站、洮南水文站、黑帝庙水文站三个站点监测到的水位、流量数据,启动防御不同标准洪水方案。

  三、《预案》明确的职责: 区委宣传部:把握全区防汛宣传工作导向,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区发改局:协调安排防洪建设、修复水毁工程的资金,协调安排防汛的救灾资金和物资。

  公安洮北分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防汛紧急期间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偷窃防汛物资、破坏防洪与灌溉工程设施的犯罪分子,做好防汛的治安保卫工作。

  区纪委:监督、检查防汛命令的执行,调查处理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防汛法律、法规和违反政纪的行为。

  区人武部:根据汛情旱情需要,协调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抗洪救灾及执行重大防洪抗旱措施的任务。

  区水利局:负责防洪排涝工程的管理,提供雨情、水情、洪水预报。负责所辖防洪工程的运行安全,组织防洪抢险工作及水毁工程的修复。

  区民政局:组织协调全区洪水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协调洪水灾区救灾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中央、省和市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区财政局:组织实施全区防汛和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协调安排抗洪救灾资金。负责应急度汛、紧急抢险、修复水毁工程等项目的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区住建局:负责分管的城市防洪安全和城市防洪排涝工程正常运行的监督、管理以及城区排涝,配合有关部

  门组织、指导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洪保安工作。

  区交通局:负责所辖公路交通、工程、装备的防洪与抗旱安全,优先运送防汛抢险、防疫人员和物资、设备,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组织提供所需车辆等运输工具。

  区农业局: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洪涝旱灾情况,负责洪涝旱灾后农业自救,恢复生产。

  区林业局:组织做好林区防汛抗旱工作和所担负阻水林木的河道清障工作。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组织做好林区防汛工作。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区农机总站:负责防汛抗旱油料的及时供应。

  区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实时雨情信息。从气象角度对影响汛情的天气做出监测、分析和预测。

  区商务局、供销社:负责防汛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的物资调拨、供应和必要的储备。

  区粮食局:负责灾区救灾粮的供应和调运工作,紧急情况下协助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做好订袋调运工作。

  吉林省农电有限公司白城城郊分公司:负责保障防汛抢险、排涝救灾的电力安装及供应。

  四、如何确保《预案》全面实施:《预案》对领导包保,部门职责提出明确要求,明确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预案》在险情发生时,能够及时全面实施。

关于印发洮北区2018年洮儿河防洪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