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09-20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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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计委工作人员就我市开展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情况答记者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和《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加快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市将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这一改革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为此记者采访了白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药政科科长马健。

记者:此次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马健:首先,要通过综合改革,破除以药养医,建立起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逐步构建分级诊疗就医新格局。其次,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控制在10%之内,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总体降至30%之内。

记者:我市哪些医院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范围内?

马健:我市共有11家公立医院参与改革,其中市属公立医院有白城中心医院、白城中医院、白城市洮南神经精神病医院、白城市妇幼保健院、白城市传染病医院5家;部队驻地医院有中国解放军第321医院1家;省属公立医院有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吉林省地方病第一防治所附属医院2家;区属公立医院有白城市医院、洮北区整骨医院、洮北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3家。省属公立医院执行省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市级公立医院及部队医院执行市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洮北区属公立医院按照吉林省物价局等六部门下发的《吉林省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办法》执行。

记者:这次改革从什么时间开始?

马健:从8月26日零时起,白城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正式启动,群众去参与改革的医院买药将不会再有药品加成。

记者:我市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主要涉及哪些方面?

马健: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所有城市内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按进价“零差率”销售。二是按照《白城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同步实施,结合白城市实际测算情况,取消药品加成、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和检验项目价格后,合理调整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价格的项目范围主要包括诊疗、手术、护理、床位、康复和中医等部分项目价格。三是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项目都会有不同程度下降,如磁共振平均降幅20%,其中磁共振平扫(1.0--3.0T)由765元下降为612.8元,降幅20%。临床操作的磁共振引导(场强超过1.0T)由850元下降为680元,降幅20%。脑功能成象(场强超过1T)由1020元,下降为816元,降幅20%。CT平均降幅在15%。

记者:调整价格后的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是否报销?

马健: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医院,对于取消药品加成、同步执行新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市发展改革委(物价)部门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符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属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都将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大额补充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记者:请问,报销医疗费用程序是否发生变化?

马健:城镇职工及居民的参保人员在门诊及住院就医时,按原有流程持卡就医,实时结算。

记者:改革后参保人员费用负担会增加吗?

马健:这次改革是通过取消药品加成、降低大型设备检查及化验费等措施,腾移空间,用于提高技术劳务性服务价格,是有升有降,患者费用负担水平总体不增加。同时,为了保障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除设立专门督察部门外,还设立了监督电话。吉林省价格举报电话是12358;白城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医保定点医院监督投诉电话是0436-3530110;白城市市民热线电话为12345;白城市医改政策解读热线电话是0436-322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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