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提案
发布时间:2022-12-09 10:5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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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村干部缴纳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的建议

滕绍华代表:

您在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村干部缴纳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的建议》(第27号建议)收悉,洮北区农业农村局现答复如下:

村干部是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直接推动者、组织者和实践者,是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者和实施者,担负着组织和领导农民群众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任务。广大村“两委”干部在维护农村稳定、推动农村发展、夯实基层基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实际工作中,村“两委”干部身处乡村振兴第一线,风险大、任务重,但工资待遇相比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普遍徧低。同时,中央、省尚未出台为村干部提供意外伤害保险的政策。为激励村干部投身一线担当作为,推动村干部履职尽责,提高村干部抵御意外、伤害风险的能力,我站提出以下两点建议:

1.村民委员会属于村民自治组织,可以根据本村经济收入能力,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确定是否为村干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由区财政局划拨专款为全区村级干部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既可以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也可以适当减轻村委会的负担。

建立村干部缴纳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让村干部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有力推动乡村振兴等各项基层工作。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