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提案
发布时间:2021-09-22 14:5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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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设施管护列入村民“一事一议”的建议

毕长海代表:

您在区人大五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设施管护列入村民“一事一议”的建议》(第19号建议)收悉,洮北区农业农村局现答复如下:

1.按照国务院《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国办发[2007]4号)文件,第一条,“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适用范围:村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您提出的《关于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设施管护列入村民“一事一议”的建议》可以列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适用范围。参照第十八条“由村民筹资筹劳,开展村内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建设的,政府可采取项目补助、以奖代补等办法给予支持,实行筹补结合”组织实施。

2.由于历史原因,洮北区一直没有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设施管护列入村民“一事一议”范畴,我局正在积极与洮北区人民政府汇报,争取早日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设施管护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等方式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