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提案
发布时间:2019-09-26 09:03: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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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秸秆焚烧的建议

人大代表:荣  范新艳

建议:

环境就是民生,蓝天就是幸福.农作物秸秆实现综合利用就是民生,就是幸福,所以建议就是国家应加大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扶持力度,作为粮食主产区,每年农作物秸秆产量较多然而近年来随着农村生活用能源结构的改变一些地区焚烧农作物,秸秆现象比较普遍,在严重浪费在省资源的同时,秸秆焚烧产生的空气污染成为雾霾现象的因素之一,破坏生态环境、危害人民身体健康。

建议:一是大秸秆还田补贴力度建议政府能对种植户的秸秆还田给予相应的补贴制度,同时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意识鼓励农民的自觉的维护环境。

二是针对秸秆利用现状存在问题,从以往秸秆利用的情况看主要以传统方式为主,用于畜牧饲料还田肥料,工业原料和食用菌原料,剩余的秸秆讲科学的粉碎还田。

三是请政府部门在秸秆特许经营权,秸秆价格,林带储存.运输配送防火禁烧.五个方面给予立法建议出台管理办法,便秸秆收集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建议把秸秆当做燃料一样,由企业牵头统一管理,在政府补贴上让企业和农民对接从而达到补贴前与政府承诺,补贴后企业监管的以体制理秸秆的目的。真正实现农民主动做.愿意做抢团做非强制管理的大跨越。

提案回复:洮北区发改局

您在区人大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禁止秸秆焚烧的建议》(第42号建议)收悉,洮北区农业农村局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宣传引导。要解决好乡村干部和群众的思想认识问题。在农作物收获的前期,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展开强势宣传,在乡(镇)、村组悬挂标语、横幅等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焚烧秸秆的危害及承担的法律责任,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强化行政举措。区政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财政、环保、农业、公安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乡(镇)政府的主体责任,形成政府主导,上下联动,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推进秸秆的综合利用。引进推广先进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和设备,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建立激励机制,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开发秸秆资源,促进秸秆产业化开发利用。通过秸秆综合利用和产业化开发,使秸秆成为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和农民增收致富新途径。

四、加大政策扶持。区农业局、财政局联合制定《2018年洮北区秸秆打捆补贴实施方案》(白洮农财联字【2018】20号),对全区范围内有打捆机的家庭农场、合作社、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从事秸秆打捆机械化作业,予以相应的补贴 (洮北区秸秆打捆补贴项目资金总额600万元。玉米秸秆补贴额度20元/亩,水稻秸秆补贴额度30元/亩),确保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开发持续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