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提案
发布时间:2019-09-05 16:1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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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置废旧电池的回收箱的建议

人大代表:武丹

众所周知,一粒纽扣电池可污染60万升水,等于一个人一生的饮水量。一节电池烂在地里,能够使一平方米的土地失去利用价值,所以把一节节的废旧电池说成是“污染小炸弹”一点也不过分。废旧电池的危害主要集中在其中所含的少量的重金属上,重金属污染的最大特点就是它在自然界是不能降解的,只能通过净化作用将污染消除。

现在,人们的环保意识有了很大提高,比如北京、上海等城市已经安置了废电池投放专用桶。建议我们洮北可不可以在各个小区也设置废旧电池的回收箱,这样更方便收集废旧电池,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

那收集到一定数量后就会涉及到如何处理废旧电池的问题。国际上通行的废旧电池处理方式大致有三种:固化深埋、存放于废矿井、回收利用。针对我们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联合当地环保局进行固化深埋处理。而且在2000年,由北京科技大学和河北易县共同投资的东华鑫馨废旧电池再生处理厂建成投产,标志着这一难题已找到一条解决之路。

不管怎么说,要从自我做起,从城市到乡村,废旧电池不要和生活垃圾混在一起,要分开处理。废旧电池回收还是要形成意识,大家都这样做,才会有影响力,相关产业才会发展。

提案回复:洮北区发改局

您提出的“关于设置废旧电池回收箱的建议”的人大建议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常用电池,主要分为几种:锂电池、碱性电池(又名锌锰电池)、镍镉或镍氢电池、铅蓄电池。其中,对环境影响最大的主要是铅蓄电池、镍镉电池以及含汞的碱性锌锰电池。

1997年12月31日,中国轻工总会、原国家环保总局等9个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限制电池产品汞含量的规定》,要求到2006年1月1日,禁止在国内生产和经销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目前使用的家用碱性锌锰电池,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的技术要求。

此外,在由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下发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规定中也指出,在缺乏有效回收的技术经济条件下,不鼓励集中收集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废一次性电池。

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数据统计,2011年,锌锰电池和碱性电池占据电池生产量近90%。但因其含汞量已符合国家技术要求,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显著影响。

而镍镉电池和铅蓄电池,因含有重金属镉和铅,需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纽扣电池、电瓶车电瓶等铅蓄电池或其他含重金属电池就属于危险废物,应集中回收。

居民家中的废旧电池已经不需要集中回收,当做普通垃圾处理就行。普通干电池,也就是市民常说的1号电池、5号电池、7号电池,出厂前已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的低汞或无汞要求,而且一般居民家中产生的废旧电池量不大,可以跟生活垃圾一起扔,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