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9-08-12 14: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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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村屯保洁员和垃圾清运车数量不足的建议
人大代表:刘庆文、韦国栋
为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今年起,我乡开展了村屯环境整治工程,全乡累计投入资金400万元,清理垃圾、粪堆、柴草垛等,村容村貌发生了历史性改变;同时,为了建立长效机制,在区委、区政府的帮助下,我乡还与康洁保洁公司签订村屯环境卫生治理合作协议,为各村配备保洁员、垃圾箱、清运设备等,康洁公司的服务态度和较好的服务质量,不仅方便了群众日常生活,而且提升了我乡的村屯环境水平。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发现还有一些细节需要改进。
建议:一、增加保洁员的数量。我乡辖12个行政村,共计村民户数约10125户,人口众多,分布范围广,每天生产、生活所产生的垃圾量较大,而全乡的保洁员只有75名,每名保洁员平均需要承担135户村民的保洁工作,巨大的工作量和紧缺的保洁员数量不能形成正比,保洁工作存在现实缺口,致使一些日常产生的、可以立即清理的问题得不到及时处理,村屯环境卫生得不到彻底的维护,群众宜居舒适度和满意度下降,那么,此时增加保洁员的数量势在必行,才能确保我乡村屯环境卫生整治的常态化。
二、增加清运车数量。目前我乡共配备垃圾箱1000多个,分布在12个行政村,由于各户之间距离较远,平均每10户居民共用1个垃圾箱,而每个垃圾箱大约3天左右就填满,需要被清理。而我乡只有一台承载重量6吨的清运车进行垃圾箱的日常清理工作,每天可以清运两次,每次清运50-60个垃圾箱,12个村的垃圾箱全部清理一次需要7-10天。垃圾箱的得不到及时清理,致使很多垃圾外溢,甚至堆放到垃圾箱周围,清运车数量短缺的问题急需解决,才能让群众对政府的政策理解和支持,增加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威信和满意度。
提案答复:白城市洮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尊敬的刘庆文、韦国栋代表:
感谢您对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的重视与支持,您在区人大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村屯保洁员和垃圾清运车数量不足的建议》(第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环境卫生水平的提升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是农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和期待。为打造干净整洁的农村环境,9月14日,区政府召开了第6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洮北区乡村环卫一体化项目政府购买服务事宜,要求通过政府采购的程序,确定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承担农村环境卫生工作。10月23日,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确定了康洁环卫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对洮北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进行市场化管理,保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常态化。
1月23日区政府印发了《洮北区乡村环卫一体化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明确了资金筹集和管理、资金使用范围及支付方式、作业质量标准及考核办法。
《管理办法》“资金使用范围及支付方式”明确“项目运营中,如果工作人员工资保险标准、设施设备油料价格持续过快增长,超过康洁公司可承受能力范围或人员设施设备数量严重不足,影响项目正常保洁运行,康洁公司可申请调整服务费用,具体调整数额标准由双方共同协商经财政评审后,上报区乡村环卫一体化项目领导小组审批,审批同意后双方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乡村环卫一体化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全区年服务费用根据各乡镇计划配备的人员、设备数量分配至各乡镇(按照方便管理的原则,果树场纳入三合乡、奶牛场纳入青山镇),原则不予调整,如确需调整,经乡村环卫一体化项目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于下年初执行。”
下一步相关部门要督促康洁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合理调配人员、设备,严格执行《管理办法》,保证作业质量标准,提高保洁作业水平,确保项目规范有序运行。各乡(镇、场)要加强对康洁公司的考核和监管,配合治理乱摆乱放,确保保洁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