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提案
发布时间:2018-11-02 15:56: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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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村屯环境整治的建议及答复

人大代表:王大力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农村经济得到了迅猛发展,村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与之相协调的村屯环境整治还不到位,还没有把村屯环境整治提高到“建设生态、文明和谐的新农村”的目标要求上来。因此,加强和改善全区农村卫生环境,必须从村屯卫生环境整治入手,解决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群众环境卫生整治意识差。

二是整治方案不科学,卫生设施建设无规划。

三是卫生整治效果不明显,保持良好卫生环境不乐观。

四是卫生环境整治资金匮乏,导致整治不持久。

五是管理机制不健全,村部所在地卫生环境整治运行起来很难。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农民群众卫生环境整治意识。

二是科学规划,有序实施,强化卫生设施基础建设。村屯建设规划要结合农民发展养殖、堆放柴草等生活实际,综合考虑道路、饮用水、排水、绿化、美化、公益设施等因素,有计划地进行卫生设施建设。

三是基础设施先行,监督管理落实。积极主动与上级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争取专项资金投入,重点解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问题。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农村环境保护和旅游资源开发。

四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长效整治机制。全区应建立积极筹措资金的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长效卫生整治机制,即建立有组织机构、有保洁人员、有经费保障、有垃圾运送车辆、有垃圾定点集中及处理场所、有卫生整治标准和有验收奖惩措施的“七有”卫生环境整治机制。

五是明确领导责任,严格标准,纳入重点工作目标进行考核。要从上到下高度重视村屯卫生环境整治工作,并纳入全区重点工作之中,确定考核分值和可操作考核标准。

提案答复:洮北区农业局

您在区人大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农村村屯环境整治的建议》(第2018-26号建议)收悉,洮北区农业局现答复如下:

一、全区农村村屯环境整治的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推进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白洮政办发[2017]6号)文件,各乡镇场按照《方案》要求,结合乡镇场自身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进行组织实施。按照文件精神,洮北区政府督查室与农业局新农办组成督查小组,分别于2017年5月8日-15日和6月27-28日对洮北区11个乡镇及保民农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了联合督查,并下发了相关通知文件。按照督查情况,各乡镇均下大力气对环境卫生进行了集中治理,农村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对于督查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督查组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下发了整改通知。截止目前:全区12个乡(镇、场)共出动人员2500余人次,出动车辆900余车次,清理垃圾堆12700余处,清理柴草垛3300余处,清理粪堆480余处,清除路障125余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

二、采取的相关措施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涉及面广、任务繁重的工作,需要各个部门通力协作。卫生局的爱卫会、环保局的环保监察大队、农业局的新农村办和各乡镇加强合作、密切配合、环环相扣,全身心投入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主要通过抓典型、抓规划、抓项目和抓投入这四方面,并按照区里要求相继制定出台了项目支持、奖励激励、工作考核等政策措施,建立起了农村环境日常维护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形成了农村环境整治责任到乡镇、任务到村屯、维护到农户,上下齐动,齐抓共管,长久保持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