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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吉林省超级产粮大县和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备案拨款审核管理制度(试行)》文件精神,现就2026年度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用于扶持粮油生产和产业发展。重点支持促进粮油增产增效方面;支持粮油企业仓储设施维修改造、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粮油企业烘干晾晒、应急供应体系建设、仓储物流设施建设、节粮减损、粮油加工转化等粮油产业发展方面。
二、支持方式
奖励资金原则上采用“事后奖补”方式拨付。粮食加工类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按总投资50%比例给予支持;粮食收购类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按总投资100%比例给予支持。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申报主体,奖励资金不再予以支持。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吉林省境内实质性经营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明晰的粮食企业(以下统称“企业”)。
2.企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企业须纳入国家粮油信息统计系统。
4.企业2026年度未获得中央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二)项目申报资料要求
1.粮食精深加工类参照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粮食第一、第二产融合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吉粮科函〔2025〕54号)执行。
2.粮食收购、加工类参照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吉粮仓函〔2025〕52号)和《关于做好2026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食仓储设施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吉粮仓函〔2025〕53号)执行。
(三)申报主体职责
申报主体是申报和使用奖励资金的执行主体,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责,严格执行项目建设计划,实施项目建设,做好项目验收、绩效目标自评、工程结算等工作,自觉接受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要保证申报项目及项目材料真实准确,无骗取国家财政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收到专项资金后,按项目申报用途专款专用,不串项、不挤占、不挪用。
四、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申报,逾期未报送或资料不完整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请报送至区发改局粮食储备科。
五、申报流程
1.区发改局发布项目申报通知;
2.各申报主体在规定时间节点前报送申报材料;
3.区发改局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开展审核,按项目优先级顺序依次分配奖励资金;
4.获得支持的申报主体有序开展项目实施;
六、监督管理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对项目单位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申报材料虚假、套取挪用资金、擅自变更项目内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回专项资金,并视情形公开失信信息;情节严重的,原则上5年内停止其申报涉粮资金资格。
联系人:曾义博
联系电话:0436-3236103
白城市洮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0月20日

吉公网安备:220802020001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