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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洮征(使)预告字[2026]TBDX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洮北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使用)预公告:
一、拟征收(使用)土地范围
东北松辽清洁能源基地送电华北工程吉林能投白城2×66万千瓦煤电项目拟使用白城市洮北区东风乡人民政府、白城市洮北区到保镇人民政府国有土地;拟征收白城市洮北区到保镇双龙村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拟征收(使用)土地面积约为61.1081公顷。主厂区使用土地范围:东至302国道、南至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发电公司2×66万千瓦保供煤电项目主厂区、西至白城市洮北区东风乡人民政府农田、北至白城市洮北区东风乡人民政府农田。贮灰场用地征收(使用)范围:东至白城市洮北区到保镇人民政府双龙村村民委员会农村道路、南至白城市洮北区到保镇人民政府天然牧草地、西至白城市洮北区到保镇人民政府天然牧草地、北至白城市洮北区到保镇人民政府天然牧草地。具体征收(使用)范围界限以位置示意图为准。
二、拟征收(使用)土地目的
由政府组织的工业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洮北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于2026年10月20日开始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征收实施单位负责土地现状实地调查、勘测拟用地面积、权属、地类、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四、其它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此范围内严禁抢栽、抢种农作物、花卉和苗木等,严禁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和生产设施。如违反此项规定,根据《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开烨 联系电话:0436--3233108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
2026年9月30日

吉公网安备:220802020001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