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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各孵化基地:
为认真贯彻《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如有申报意愿的企业或孵化基地请仔细对照支持范围和申报条件,并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8月19日前报至区经济局投资科。
通知链接:
http://gxt.jl.gov.cn/xxgk/jwwj/202108/t20210813_8181603.html
白城市洮北区经济局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