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05 09: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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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期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税务局,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人:
为确保广大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权益,有序完成年度缴费工作,按照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简化医保经办服务深入推进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吉医保发[2020]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实际情况,经白城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白城市税务局研究决定,暂将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期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权益按照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政策文件执行,给予保障。
各级医疗保障部门、税务部门继续按照《关于做好白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白税联字[2019]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
缴费方式
1.通过扫描“城乡居民社保缴费”小程序进行线上缴费(疫情防控期间首推);

2.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吉林银行任一营业网点直接缴费;
3.持身份证件、现金或银行卡前往白城市各县(市、区)办税服务厅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4.通过政府统一组织征收,乡镇、村屯等集体可通过缴费虚拟户方式完成辖属居民缴费或居民自主选择多元渠道缴费;
5.乡镇、村屯居民通过税务移动POS机划卡缴费;
6.通过建设银行设立的乡镇、村屯“裕农通”经办点缴费。
为落实疫情防控期间“非必须,不窗口”的有关要求,鼓励缴费人尽量使用微信小程序实现线上缴费。各责任单位要加大宣传辅导工作力度,督促全市尚未缴纳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城乡居民尽快缴费。
白城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白城市税务局
2020年2月24日

吉公网安备:220802020001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