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02-21 16:37: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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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北区面向委培生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洮北区整体发展和事业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同意面向委培生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997年-2000年毕业,“培养方式”为委培生、定向生(不含统招、并轨、自费等毕业生),派遣证或报到证注明到白城市洮北区人事局报到的委培生。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录30名委培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不得报考的人员范围:(1)吸毒人员;(2)刑事案件(包括: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在侦案件)被处罚的(过失犯罪被处罚的除外);(3)行政案件被行政拘留处罚的(因邻里纠纷、家庭纠纷、同事纠纷引起的除外)。(4)经原洮北区人事局分配过的委培毕业生;(5)2014年以来经洮北区人社局组织考试通过,但未到用人单位上岗或已经上岗辞退、辞职的委培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2月25日至3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报名地点在:白城市洮北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白城市中兴西大路3号)。        

  报名要求:委培生本人持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二寸红底照片两张和统一制式的报名表1份参加报名。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区人社局牵头,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进行确认。

  五、招聘考试

  拟于2019年3月6日组织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通用知识》,笔试为一张试卷,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指定教材《通用知识》,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3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地点在:洮北区人社局就业科。

  六、政审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选,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一并进入政审。政审工作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区人社局根据考生总成绩及政审结果,按照招聘计划 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一并录用。拟聘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不再递补。

  八、聘任及工资待遇 

  本次考试被录用的人员为辅助性岗位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报区人社局备案。劳动合同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期限;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不再考试直接续签合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标准为每月3300元(含五险一金)。

  九、信息发布及报名咨询

  本次考试公告和信息在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同时在洮北微报和洮北新闻播出。考生成绩和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一并在洮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名咨询电话:白城市洮北区人社局就业科,0436-3203392。

  附件:白城市洮北区安置委培生就业考试报名表

 

  

 

 

   

   

   

    

  

  

白城市洮北区安置委培生就业考试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