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17 10:54: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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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北生物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规划

范围

洮北区生物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坐落于白城市洮北区东风乡境内,本次规划洮北区生物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范围:长新街以东,前进路以南,规划一街以西,规划一路以北,发展区规划面积暂定为179.99万平方米。

规划

规模

规划总建设用地面积179.99公顷,其中近期(一期)建设用地面积59.32公顷,远期(二期)建设用地面积120.67公顷。

规划

产业

定位

生物化工产业园区在结合当地自然资源条件,在深刻分析国内外相关产业发展前景、区域分工与协作关系的基础上,确定园区重点打造生物化工产业。

项目可能产生的环保问题

因产业园区毗邻城市建成区且用地面积较小,规划依托城市各类配套服务设施,不独立设置。

各企业产生的工艺废气、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设备噪声、固体废物等。

拟采取的

治理措施

各个企事业单位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统一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工业噪声、交通车辆产生的噪声、采取减震,隔声和加设声屏障的方式进行治理;集中区主要的废气污染源为区域集中供热设施,集中供热设施的废气排放能够做到达标排放;集中区内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够集中妥善处理,不造成二次污染。

预期达到的环保效果及评价结论要点

洮北区生物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国家、吉林省、白城市等上层发展规划。开发区产业定位、布局、结构和规模合理。规划实施后,东湖水质可满足景观用水水质标准要求;区内实施集中供暖,大气环境质量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固体废物处置率100%;随着农田耕地变为城市建设用地,农业面源逐渐消失,工业企业内实施防渗防漏措施,改善区内地下水污染现状,提高地下水环境质量。完善区内供水基础设施,入区企业不再开采地下水,保护地下水资源。规划实施后,区域内道路交通网络、供水排水设施、供电供气设施、集中供暖设施等基础设施及绿地、公园及其他公共服务设置更加完善,居民生活更加便利。规划实施产业准入制度,严格把关入驻企业,同时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严控环境质量底线。规划区域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规划实施后,区域市政基础设置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完备,污染控制规划可行,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改善,总体生态环境质量良好,因此,在确保各项相关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得以落实的前提下,该规划的实施总体是可行的。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对本项目了解程度

认为本项目主要的社会经济影响有哪些

对本项目最关注的环境问题是

对本项目建设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方式

征求意见期间发放调查表:直接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

向规划组织单位进行反映:于伦  0436-3224946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8年12月17日至2018月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