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北要闻
发布时间:2023-05-26 08:19: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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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深入我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吉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5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镇赉县委书记刘振兴带领市人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我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吉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简称“一法一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委书记张伟,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立峰,区长孙英宇,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颖,区政府副区长鲍明军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到洮河镇连城村、那尼哈村,林海镇一农场,实地检查我区乡村振兴“一法一例”贯彻落实情况。

在林海镇召开的座谈会上,副区长鲍明军介绍了我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一法一例”工作情况,各相关单位进行了书面汇报。


听取汇报后,检查组对我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一法一例”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检查组指出,“一法一例”颁布实施以来,各地、各相关部门认真对标对表、贯彻落实,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取得新成效。特别是高度重视粮食生产,积极践行“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兴农,突出抓好畜牧产业发展,有力促进产业融合、质效双升。

检查组强调,要提高思想站位,继续把贯彻落实“一法一例”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举措,统筹加强“1+X涉农法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制度、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乡村振兴的能力,着力解决农民增收、人居环境整治、基层治理、动态排查、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难点问题。要持续压实贯彻落实“一法一例”的主体责任,优化组织领导体系,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的财力、物力、人力保障,有效增强执法效能,使“一法一例”各项制度真正落实到位。要全面加大“一法一例”宣传力度,多形式、多角度、多层次、多载体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厚植法治根基,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