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北要闻
发布时间:2018-08-20 08:56: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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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明办对我区推荐省级文明单位进行考核

8月16日至17日,省文明办城市处处长贺英春一行来到我区,对我区推荐的2016——2018年度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进行考核。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姜喜栋及市、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考核。

     

考核组先后来到区财政局、林海镇和区就业局,通过实地检查、座谈及听取工作汇报等方式进行考核。

     

考核组对我区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推荐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考核组指出,抓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树立健康向上社会风气、培养文明社会风尚的有效载体。洮北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申报单位工作思路清晰,措施得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考核组要求,各申报单位要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努力打造先进品牌。要充分发挥新时代传习所的宣传阵地作用,定期组织学习,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树立文明服务形象。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单位特点抓实抓细活动,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据悉,按照省文明办有关要求,日前,区文明委组织开展了洮北区2016-2018年度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比推荐工作。根据考核和征求意见,全区共推荐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23个、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5人。(王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