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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区政府党组决定:
任命:
白振宇同志担任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小平同志担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田礼阁同志担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赵晓方同志担任区商务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职务;
孙清阁同志担任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王宇新同志担任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宗凤莲同志担任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迟猛同志担任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王会林同志担任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闫广军同志担任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韩晓明同志担任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马宝力同志担任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王丽同志担任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许永军同志担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昌利同志担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高清海同志担任区政务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窦文茹同志担任区政务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孙旭东同志担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试用期一年);
张晶钰同志担任区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职务;
付基武同志担任区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职务;
王海波同志担任区林业和草原局主任科员职务;
孟琳娜同志担任区林业和草原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冀军同志担任区项目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
白振宇同志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徐成禹同志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白晶同志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易博同志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郑瑞武同志区手工业联社主任职务;
孙绍礼同志区项目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冀军同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职务;
庞国军同志区运管所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