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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工参保问题

【网民】提问时间:2018-03-13 11:36:20    

17年8月,我司(江苏企业)收购白城市洮北区到保镇高平村一个风电场并积极主动向白城市税务缴纳各项税费,为当地税收工作尽到应有的责任。17年8月、10月以及18年3月我司陆续招聘职工7人,我单位按照劳动用工相关要求及时前往洮北区结业局给入职员工办理了相关备案,但在办员工参保时发现该单位在被我司收购前,已开设社保账户,因原单位长期未对员工缴纳社保,以致账户冻结,无法缴纳社保。

【回复】回复时间:2018-03-20 14:36:00    

您反映的问题经转区人社局,现回复如下: 首先需要您为原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后,方可为现任职工交纳相应保险。但由于您提供的原单位人员所有用工备案手续不完善,导致无法办理。建议按照以下方法办理:1、如本人及单位用工备案手续丢失可到区人社局劳动关系科补办,并持员工劳动用工备案相关手续为员工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及社会医疗管理局补缴费用。2、如本人自行离职无法找到该职工时,可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或通过报刊等新闻媒介进行公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