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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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翻建,不批手续

【网民】提问时间:2017-06-12 10:02:22    

您好区长同志。我是白城市洮北区平安镇平安村村民 想请求区政府给解决一个困难。事情是这样的,我家在平安镇政府西100米有一处临街房屋。下雨天已经漏雨,地势也下窖,下雨排水也排不出去,现已成了危房。现在想翻建房屋。可是白城市洮北区规划局不给批手续。理由是我家老房西侧是二层楼,在相邻我家的二楼留有三个窗户,影响采光。平安镇政府,洮北区乡建办,洮北区规划局,相互推脱责任。导致危房无法翻建。我请求区政府给解决问题,批复手续。

【回复】回复时间:2017-06-16 09:13:00    

关于建房不予审批问题。规划局洮北分局回复如下:因村民建房位置西侧有一幢二层楼房,楼房东侧房山有窗,按照《吉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一条之相关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需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因该村民申请建楼位置紧贴西邻楼房,如建房将遮挡西侧楼房的窗户,两家为建房利害相关人,因建房申请人未与邻居就建房一事达成共识,因此未予办理审批。目前,已将此事转平安镇政府协调双方,争取早日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