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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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贫困人口低保

【网民】提问时间:2017-01-31 15:50:05    

尊敬的区长您好:         我的岳父岳母是白城市洮北区镇南种羊场红旗二队人,由于长年有病因此劳动能力不足,年年收入不够治病,我的岳母经洮北区残疾人服务中心坚定,为三级肢体残疾不能劳动了,二老所居住的房屋也有四十年有余,漏雨漏风所述情况均为真实,恳请区长给办理最低生活补助。    

【回复】回复时间:2017-02-06 09:17:00    

    民政局回复,经调查,依据该户家庭的实际情况,按照现行城市低保标准月人均450元计算,该户家庭2016年家庭人均收入超出现行低保标准。但鉴于该户家庭户主残疾,妻子患病,按照城市低保动态管理的要求,责成镇南种羊场高度关注该户家庭的实际情况,一旦家庭收入改变或患病医疗费用支出较大,符合低保条件时及时为该户家庭履行城市低保审批程序,及时保障该户家庭的基本生活。